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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二章 红薯换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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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华笑着点头,开始挑马。
其实他不懂。
但他知道一件事,那就是花的钱多不一定买到好东西,但钱少买到的东西肯定不好!
所以。
只买贵的,不买对的!
他手指一匹枣红马:“这匹马多少酒?”
嘎达斯竖起两根手指:“二十瓶!”
**: "......"
他接着望向一匹马:“这个呢?”
嘎达斯回答道:“三十瓶!”
高华点头:“那这个我要了!”
嘎达斯:“......”
他望向高华:“你不再考虑考虑了?”
高华摇头:“不了,就是它了!我等着它变白!”
嗯,青马也叫灰马,是指马匹刚出生时偏灰黑,随着年龄增大逐渐变白的一种毛色。
很多白马其实并非天生是白色,白毛是后天慢慢长成。
老版西游记里的白龙马就是一匹马。
老人家也有一匹小青马,1962年寿终正寝,满身白毛中杂有少许斑点,标本放在陕北的纪念馆里。
(这样。)
听到高华的话,嘎达斯不再言语。
千斤难买人家乐意。
白毛控一本满足。
然后。
他又挑了上好的十二匹马。
嘎达斯和吉日朗嘎满脸懵逼。
吉日朗嘎问道:“要这么多马做什么?”
高华回答道:“厂里保卫科需要骑马巡逻,再就是我有一些朋友,他们也需要拉车的牲口......”
吉日朗嘎满脸黑线:“既然是拉车,为什么要挑儿马子?”
儿马子就是未阉割的公马。
小公马一般在两岁去势,此时还未发育完全,因此依旧被头马允许留在马群,大约要到开春之后,小公马进入发情期,这时才会被老马赶出族群。
草原上更加奉行物竞天择。
落败的公马没有资格留下后代,于是被阉割,成为骑乘马或者肉用马......
不过在没阉割之前。
公马极其暴烈,就算是马术最好,体格强健的牧马人也很难爬上它的背,更别说普通牧民,亦或是高华这样马术稀松平常的汉人了。
但高华的回答很简单:“因为它漂亮!”
吉日朗嘎:“???”
他承认,儿马子聚毛很长,低头吃草时几乎盖住了半个身体。
18......
突然他想到了一种可能。
强健的公马,发情时几乎是五条腿走路。
FF......
吉日朗嘎的嘴角露出猥琐的笑容:“好吧,只要你给酒,儿马子也卖了!”
因为额外给了白酒,买马的名头就从采购牲畜,变成了采购肉,自然而然,马的价格按照马肉计算。
一斤马肉四毛。
蒙古马个头比较矮小,一匹马也就六七百斤,算下来一匹不到三百元。
属实便宜。
高华的空间内有酒。
不过从老婆那弄来的洋酒肯定不合适,汾酒、西凤、茅台这样的好酒他又不舍得,二锅头、烧刀子、地瓜烧这样便宜酒他又没有库存......
所以。
高华小声问道:“要不把酒换成红薯?我多给你们点,到时你们甭管是自己酿酒,还是自己吃都很合适啊!”
嘎达斯陷入沉思。
吉日朗嘎却瞪大眼睛:“果真吗安达?”
高华:“......”
吉日朗嘎满脸热切。
毕竟他是公社畜牧组的组长,全组六七百人的吃喝拉撒都是他在管,而农业组的人黑了心,要求他们拿一斤肉来换一斤细粮,红薯之类的粗粮好一些,一斤肉换五斤粗粮,简直不是个人!
嘎达斯也算明白了账。
他竖起手指比划了一下:“七斤红薯抵一斤酒!”
毕竟五斤地瓜出一斤地瓜烧。
但从红薯到地瓜烧需要付出人工成本。
因此,需要多给两斤。
吉日朗嘎满脸忐忑。
高华欣然同意:“七斤就七斤!等下我给厂里打电话,让他们明天把红薯送过来!”
吉日朗嘎冲过来狠狠抱了高华一下,身上羊皮袍子的那股子羊膻味直冲高华天灵盖。
高华:“......”
他手指大青马、黄聚马,以及一匹枣红色的儿马子:“我先把这三匹马弄走,过几天再来弄剩下的十匹马。”
吉日朗嘎皱眉问道:“你确定?"
大青马和黄鬃马都是母马,脾气温和,就算是个孩子也能把它俩牵着走。
只是儿马子性格暴躁。
骑不成。
但高华却笑着说道:“没关系,我有家传的手艺能降服烈马。”
吉日朗嘎根本不信。
高华慢慢上前。
枣红马当即警惕的抬起头,脖子上?毛飘扬,粗壮的肌肉清晰可见,十分威武。
吉日朗嘎满脸紧张。
嘎达斯握紧手中的套马杆,做好了随时救援的准备。
高华缓缓扬起手,轻声说道:“别害怕,跟哥走,今后有上不完的小母马,吃不完的玉米和大豆......”
枣红马表示自己听不懂人话,低着头飞机耳,不安的刨着蹄子,噗噜噜喘着粗气,长长的马脸上满是你再过来一步老子两蹄子踹死你的样子………………
此时。
一道肉眼无法分辨的光晕从高华掌心开始蔓延,迅速笼罩枣红马。
下一秒。
枣红马的眼神变得清澈起来,宛如大学生,有着一种没有被知识污染的美......
秦淮茹的特殊技能。
驯化。
何雨柱都被训成狗了,区区枣红马何足道哉?
高华抓着马鬃,翻身上马。
嘎达斯只觉得自己的三观碎了一地。
儿马子让人骑了?
往年不是没人尝试过这样的举动,但下场无一例外都是住进了医院!
骨科!
更有一个不信邪的驻场干部脑袋被儿马子踢中当场毙命!
高华策马狂奔,耳边风声呼呼作响。
儿马子是马群的头领。
虽然枣红马年龄小,并没有属于自己的族群,但马这种动物都是神经病,它们不能允许有同类跑在自己面前。
于是。
上百匹马跟在高华身后狂奔,大地震巅,宛如古代骑兵冲阵,十分壮观!
吉日朗嘎笑容满面,望向旁边的嘎达斯:“这是我的安达,厉害吧?”
嘎达斯沉默不语。
这两日,他备受打击。
昨天拼酒拼不过,今日训马训不过.......
太失败了......
领着马群跑了一圈。
高华跳下枣红马,后者并未离去,而是很温顺的跟在高华身后,尾巴甩来甩去就像是一条小狗.......
嘎达斯:“......”
他的心碎了,需要一瓶烧刀子来麻痹一下,让他逃避残酷的现实......
高华笑道:“怎么样,我可以将马领走了吗?”
吉日朗嘎小鸡啄米般点着头,竖起拇指:“高采购员,你是汉人中的这个!”
高华没言语。
赶着三匹马回了营盘。
打上烙印。
这一刻,这三匹马才算是属于高华。
当然了。
还需要付钱。
畜牧组没有那么大的秤,因此对于马的体重基本都是估计。
大青马七百斤。
黄鬃马七百斤。
枣红马一千斤。
高华满脸懵逼。
但他其实占了很多便宜,毕竟这几匹马都是两岁口的小马,但他付出的却是马肉的钱。
因此。
他也懒得计较很多。
马肉四毛一斤。
三匹马一共两千四百斤,价值九百六十元。
再然后是羊。
乌珠穆沁大尾巴羊是肉毛两用的绵羊,采购价格比山羊高一点,吉日朗嘎挑的都是一等一的好羊,若非关系户旁人很难买到。
每斤四毛九。
二十只羊,总重两千八百斤,合计一千三百七十二。
如果算上买马的钱,一共是两千三百三十二元。
蒙古包内。
高华喝着咸咸的奶茶,学着周围人的样子往里面放了点炒米,又放了点嚼口(牛奶疙瘩),呼噜呼噜的只当喝粥。
吃了饭。
他从挎包里开始往外掏钱。
一沓。
两沓。
那不紧不慢的样子看的吉日朗嘎等人满脸懵逼。
尤其是吉日朗嘎。
这一刻,他对赵礼所说高华是某富豪的女婿坚信不疑
太有钱了!
谁家正常人出门身上带着几千块啊?
他们今儿算是开了眼了。
钱货两讫。
高华拿着吉日朗嘎赠送的赶羊用的长鞭,以及介绍信和买卖证明离去。
他骑着大青马。
儿马子亦步亦趋跟在身后。
黄聚马则拖着一辆板车跟在更后面。
最前面则是二十只羊。
十六公,四母。
这种比例完全不用担心近亲的问题,可以放心大胆的扩张羊群的种群数量。
草原地广人稀。
半小时后就不见了人影。
高华心念一动,羊群和两匹马出现在空间之中。
策马狂奔。
到了晚上九点终于回到招待所。
这时候已经来不及赶返回四九城的火车了。
没办法。
他只能借用招待所的电话向家里先报个平安,然后再想办法搞到明天的火车票。
电话接通,那头传来娄晓娥带着淡淡鼻音有些慵懒的声音。
“喂?”
“谁呀?”
“怎么不说话呀?”
“你不说话我可挂了啊?”
娄晓娥逐渐急了。
毕竟她在等某人回家,万一接电话的功夫对方已经进门,岂不是错失了那种久别重逢,执手相看泪眼的意境?
高华捏着嗓子:“猜猜我四谁?”
* "......"
她莫名哽咽一下,压低声音:“我猜你是大灰狼!”
高华面露微笑:“今儿晚上指定是赶不回去了,可能要到明天才回来...………”
娄晓娥不开心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。
但很快变成了宽慰。
“家里一切都好,爸妈的身体很好,我的身体也很好,你好好干工作,平平安安回来......”
“想你。”
“么!~”
“我去睡觉了!”
电话挂断。
高华满脸无语:“偷听别人两口子打电话的时候就不能憋住笑?职业素质在哪里?做人基本的道德又在哪里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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